近日,隨著公益律師聯盟曝光了騰訊為實現自己的商業利益,涉嫌通過捆綁推廣的行為,并將提起訴訟后,作為市值超過1000億美元的互聯網公司,其種種違反行業規定的行為,受到了廣大網民和專家的批評。有互聯網業內人士就表示,騰訊的捆綁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工信部20號令》,必須得到應有的懲罰。
根據《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秩序若干規定》(即《工信部20號令》)第四條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提供服務”。而騰訊此前在“3Q大戰”期間,強迫用戶“二選一”已經完全違反了用戶的平等和自愿原則。此外,據近期公益律師聯盟的研究發現,用戶在安裝騰訊的各種軟件、代理的游戲客戶端時,多數會被捆綁3-6個騰訊的其他軟件。這種捆綁行為,同樣將《工信部20號令》中規定的“惡意干擾用戶終端上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服務”,以及“欺騙、誤導或者強迫用戶使用或者不使用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服務或者產品”等規定于不顧,其行為嚴重影響了用戶的使用自由。

騰訊在QQ中捆綁推廣各種產品 無視用戶自愿原則
日前,權威測試機構PCWorld中國實驗室公布的數據顯示,作為IM聊天軟件的QQ2013,以滿分5分的最高流氓指數,成為最影響用戶電腦性能捆綁軟件之王。針對騰訊的捆綁推廣行為,有業內人士分析,騰訊、搜狗如果將流氓手段持續下去,繼續侵犯用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控制用戶電腦,終將被用戶拋棄,也會在市場競爭中被整個行業淘汰。
UC、多玩、藍港在線,這三家國內著名的創業公司,都曾遭遇過互聯網最為流氓的一個對手——騰訊。面對自己的產品遭遇不正當競爭,這三家公司的創始人俞永福、李學凌和王峰都曾經對騰訊的捆綁行為予以譴責,指出公司的營業遭受了騰訊封殺、捆綁等不正當競爭。UC董事長俞永福甚至在其之前的“四問騰訊”中表示,騰訊過去一直利用業務能力進行不正當競爭,排擠競爭對手等等。
作為中國互聯網行業的領導者,騰訊本應該為中小創業者提供一個良好的正常競爭的表率,但其卻憑借自身的種種優勢,排擠中小創業者,置用戶利益于不顧,嚴重違反了《工信部20號令》的規定,這種踐踏法律和破壞行業環境的行為,應該得到相應的制裁。


